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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笔记整理第六章(一)——07.02版教材

2013年10月08日 10:26    浏览次数 1029人

第六章 劳动关系管理

第一节 我国劳动合同与劳动争议处理立法的新发展

【知识要求】

一、劳动合同制度的新规范

(一)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基本的劳动制度,劳动合同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最主要的形式

(二)普遍问题

1.劳动合同签订率低

2.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关系不稳定

3.用人单位利用自身在劳动关系中的强势地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劳动法的监督检查薄弱

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新规范

(一)劳动争议直接原因(劳动关系当事人是否遵循法律规范和合同规范)

(二)劳动争议实质原因(劳动关系主体的利益差别)

(三)劳动争议的解决机制

1.自立救济(自治性、争议主体的合意性、非严格的规范性)

2.社会救济(争议主体的意思自治性、群众性、自愿性、比较灵活的程序性)

3.公力救济(劳动争议诉讼、行政裁决)

4.社会救济与公力救济相结合(或裁或审,由当事人自由选择)

劳动争议仲裁的组织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它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三方组成,劳动争议仲裁是兼具司法特征的劳动行政执法行为

【能力要求】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制度的部分新规定

(一)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内容和期限

1.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订立书面合同-双倍工资)

3.劳动合同的内容(法定条款&约定条款-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福利待遇、服务期、竞业限制

4.劳动合同的三种不同期限

5.劳动合同的无效

(二)关于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1.同工同酬的权利

2.及时获得足额的劳动报酬的权利

3.拒绝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4.要求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权利(被迫解除、协商一致解除、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等)

5.劳动者的诚信义务

6.劳动者的守法义务

(三)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的权利

2.依法约定竞业限制的权利2年)

3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4.尊重劳动者知情权的义务

5.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证件和收取财务

6.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对劳动者的义务

(四)劳动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

1.监督检查的责任

2.不履行法定职责和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责任

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部分新规定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程序性与公法性

(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任务

1.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劳动争议处理新的制度设计

1.强化了劳动争议调解程序(群众性、自治性、非强制性)

    当事人可以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制度

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作了更为科学的规定1年)

4.缩短了劳动争议冲裁审理期限,并明确了先行裁决的条件45+15天)

5.合理分配举证责任(说主张、谁举证;谁决定,谁举证)

6.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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