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12月23日至24日组织2023年总第9批次(批次号:23S0000340100359995)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现就该批次个别考生考试情况做如下说明。
根据现场监控视频检查发现,以下5名考生存在违规作弊行为:
祝某某,准考证号23S00003401003522761008031;
王某,准考证号:23S00003401003512761007899;
崔某某,准考证号:23S00003401003531620007773;
袁某,准考证号:23S00003401003530590007817;
鲍某某,准考证号:23S00003401003531817007670。
根据《安徽省技能人才评价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工作规程(试行)》第六条:“参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当次全部科目评价成绩,自做出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生效后 1 年内不得参加评价”,第一项“(一)在评价过程中使用规定以外的带拍照、存储、传输或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相机、手机、耳机、优盘、手提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或其他电子用品的。”规定要求,现做出如下处理:
取消5名考生(祝某某、王某、崔某某、袁某、鲍某某)当次全部科目评价成绩,并自处理决定生效后 1 年内不得参加评价。
以上处理即日起生效并实行。
请广大考生引以为戒,认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格执行考场秩序。
特此通报!
合肥新安人才网职业培训学校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