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年总第4批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公告
一、评价范围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健康管理师(三级)、公共营养师(三级)、创业指导师(企业培训师三级)
二、评价对象
合肥市区及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户口或辖区内的社会就业人员和长期居住人员,原省直考区考生。
三、报名条件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二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 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 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一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 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注意,以上报名条件中的相关专业是指:工商企业管理、 行政管理、 管理科学、 劳动与社会保障、 劳动经济、 劳动关系等。相关职业是指: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咨询、管理研究等职业。相关职业证书是指劳动关系协调员等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创业指导师(企业培训师三级):
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三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注意,以上报名条件中的相关职业是指:职业指导师、企业培训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科技咨询师、原创业咨询师等职业。相关专业是指:技工院校, 财经商贸类专业;职业院校,财政税务类、金融类、财务会计类、统计类、经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电子商务类、物流类专业;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
健康管理师(三级):
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三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注意,以上报名条件中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包括临床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卫生管理类等五大类专业,在此范围外的均为非医药卫生专业类。
公共营养师(三级):
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三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注意,以上报名条件中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是指:公共营养保健、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营养与健康等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 护理学、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中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药学类等医药卫生类专业。相关职业是指:食品工程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临床和口腔医师、中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师、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护理人员、乡村医生、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餐饮服务人员、医疗辅助服务人员、健康咨询服务人员、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其他健康服务人员、生活照料服务人员、保健服务人员等小类下职业。
四、收费标准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按照四级/中级工每人220元,三级/高级工每人280元,二级/技师每人300元,一级/高级技师每人350元的标准收取;
健康管理师(三级)按照每人280元的标准收取;
公共营养师(三级)按照每人280元的标准收取;
创业指导师(企业培训师三级)按照每人280元的标准收取。
以上职业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
五、报名流程
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前事项通知”(见附件1),初步了解考试流程,诚信报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如下流程完成报名:
(一)预约报考名额
考生应于2024年5月22日18:00前,通过本评价机构对外公布的联系电话等方式,提前预约本批次报考名额。预约服务联系电话:0551-65666611、0551-65666603。
预约时需提供个人姓名、性别、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学历、报考职业和级别,以及1张个人近期的电子证件照片(照片要求:蓝底,200*280,大小不超过200KB)等信息。
(二)资格审查
名额预约成功后,考生信息须经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缴费,并完成报名。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行放弃考试。
考生报名预约时须准确提供个人相关信息,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如因个人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的法律责任和不良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审核表、个人电子版身份证等,其中,考生所符合的申报条件中对学历、本职业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年限等有要求的,学历证书能够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验的不需提供证书原件,职业资格证书能够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www.osta.org.cn)查验的不需提供证书原件,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年限由考生预约报名时如实提交并承诺所填信息准确无误。为提高资格审查工作效率,节约考生时间,请考生提前完成学历证书等信息在相关网站的信息注册。
(三)准考证获取
考生可于考试前1周左右时间内,从本机构考试服务工作人员处获取准考证。注意,考生需自行打印好纸质版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社保卡等)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参加考试。
六、评价流程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31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合肥新安人才网职业培训学校就2024年5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实施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考试按照报考的职业和级别均设置“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专业能力”两个考核科目,理论科目考试形式为闭卷手机考试形式;操作技能/专业能力科目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
另外,一级和二级的职业工种还增设“综合评审”科目,综合评审科目考试形式为根据提交的论文做书面答辩;一级和二级的理论科目和操作技能/专业技能科目考试形式均为闭卷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6月15日、16日 | 8:30-10:30/13:30-15:30 | 理论知识 |
10:40-12:20/15:40-17:20 | 专业技能 | |
13:30-15:00 | 综合评审 |
仅供参考,最终的具体考试工种、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和考试地址请以实际准考证为准。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考生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交卷、离场。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调整考试时间,请考生以最新的通知公告为准。最终的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信息,见实际准考证。
(二)考点设置
通过本机构报名考生,考点统一设置在合肥市,具体的考场信息见实际准考证。
(三)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考试30天后登录合肥新安人才网职业培训学校官方网站(https://learning.goodjobs.cn/)-学员中心-教务通知模块,查询该批次成绩公告。
(四)证书领取
对于考试合格人员,通常在国网可查后3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证书,本机构将根据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上的通讯地址,以邮寄到付等方式寄送证书。本着自愿的原则,考试合格人员也可以自行前往机构实地领取证书。
领取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北一环路财富广场A座十楼1003室。
(五)监督管理
本机构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主要措施包括:
1、社会监督
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评价机构内部督导电话和所在市人社部门监督电话
评价机构内部督导电话:13965004516、18715119451、15055127293(微信同号)
合肥市人社部门监督电话:12333
八、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一)注意事项
1、答题方式
考核的职业(工种)中,一级、二级《理论知识》科目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三级、四级《理论知识》科目考试为客观题,采用闭卷手机考试的形式,《操作技能/专业能力》科目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综合评审》科目考核形式则为根据撰写的论文进行书面答辩。
考生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和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并严格按照考试管理机构的要求进行考试。考试前,各考点采取人工核查加考生签名的方式核查考生信息,请考生务必提前到达考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社保卡等)、纸质准考证进入考场。
2、考场规则
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笔试考生须知》(附件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智能化考试工作守则》(附件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技能考生须知》(附件4)相关管理规定,诚信考试。对考试违纪、违规考生,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附件5)的相关规定执行。如遇考试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
(二)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551-65666601、13965004516、18715119451
合肥新安人才网职业培训学校
2024年5月16日